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了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方案》的出台对推行煤炭开采行业的清洁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占全国一次能源总量的68.6%。煤炭为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一个时期,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开采会产生煤矸石、煤矿瓦斯和矿井水等污染物,同时引起地表沉陷和水土流失。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长远目标,煤炭开采行业需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将煤炭清洁高效开发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立足点和首要任务,为煤炭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清洁高效发展创造有力条件。
一、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成效回顾
十三五期间,煤炭开采行业源头上“调结构、优布局”,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结构调整,站到了转型发展的新起点。重点围绕“研发应用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推进行业的清洁化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构建煤炭产业发展新格局
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炭生产中心加快向资源禀赋好、开采条件好的“晋陕蒙地区”集中。在大型煤炭基地内建成一批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安全高效煤矿760多处,千万吨级煤矿53处。加快淘汰和整合改造,煤炭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强化清洁生产源头预防的理念,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煤炭产业的绿色发展质量。
(二)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00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推行清洁生产的新阶段。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订,代表了清洁生产是社会实现低碳发展的必选选择。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委发布了《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明确清洁生产审核机制。《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和《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指标,为煤炭开采实现清洁化发展指出了努力方向。不断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动了煤炭开采行业的清洁生产发展进程。
(三)减污降碳绿色开采方式不断推广
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机制不断完善,推进了行业全面绿色转型。充填开采、煤与瓦斯共采、无煤柱开采等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得到推广,煤炭资源回收率显著提升。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74.1%,比2015年提高8.2个百分点。煤炭洗选加工技术快速发展,千万吨级湿法全重介选煤技术、大型复合干法和块煤干法分选技术、细粒级煤炭资源的高效分选技术、大型井下选煤排矸技术和新一代空气重介干法选煤技术成功应用。2020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率、井下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78.7%、72.2%、44.8%,比2015年分别提高11.2、8、9.5个百分点;土地复垦率达到57%左右,提高9个百分点;大型煤矿原煤生产综合能耗10.51千克标煤/吨,下降11个百分点;煤矸石及低热值综合利用发电装机达4200万千瓦,增加900千瓦,年利用煤矸石达到1.5亿吨。
(四)矿区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全行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推动采煤沉陷区和排矸场综合治理,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矿区大气、水、土壤、绿化等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成了以开滦南湖中央生态公园、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神东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基地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矿山公园、近代工业博览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品质得到提升,促进了矿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煤炭开采行业推行清洁生产的必要性
《方案》强调了推行清洁生产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同时要求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系统推进清洁生产。《方案》提出了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能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推动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对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煤炭行业做为国家基础能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既要坚定不移承担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兜底保障责任,又要毫不动摇地落实碳减排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要加快存量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促进煤炭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煤炭行业在继续优化结构的同时,加强科技能力和生态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清洁生产的必然选择。
三、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发展路径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加强面向2060年的煤炭开采行业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寻求可持续与转型的发展路径,将清洁生产理念贯穿于煤炭开采行业全过程,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技术的分区推广应用
《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绿色开采技术对煤炭行业供给侧的减污降碳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煤矿特点,体现差异化,分类型、分区域,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
(二)试点“规模化、集聚化、产业化”的煤矸石处置模式
《方案》第十三条提出,加强清洁生产领域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围绕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等方向,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煤矸石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十四五”期间,探索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的适宜技术,拓展政企协同解决方式,试点“规模化、集聚化、产业化”的煤矸石处置模式。建设清洁生产指导的大宗固废(煤矸石等)综合利用基地。
(三)创建多行业协同治理模式
《方案》明确指出,探索清洁生产区域协同推进模式。“十四五”期间,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打通部门间、行业间堵点和痛点。加快推进遗留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对于现有的沉陷区、废弃矿坑、矸石场建立多行业的协同解决模式。充分考虑东部、中部、西部等地区生态基础的差异,因地制宜地推进煤矿区生态修复工作。
(四)推进煤田火区治理
《方案》提出,2025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煤田火区的自燃,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也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十四五”期间,推进新疆、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等地区煤田火区治理。明确煤田火区的责任主体,开展煤田火区自燃碳排放及环境影响研究和治理工作,摸清煤田火区自燃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量,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完善煤田火区治理规范,建立火区污染控制体系。
(五)加强煤炭开采行业碳排放研究
《方案》第十六条提出,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为完成煤炭行业碳排放指标的摸底工作,“十四五”期间,探索煤炭行业源头和利用过程的碳减排研究工作。开展煤炭开采行业碳排放研究试点,摸清煤炭开采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鼓励现有煤炭开采项目积极开展现状碳评估工作,摸清碳排放现状。
(六)创新煤炭开采行业清洁生产新模式
《方案》第十五条指出,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十四五”期间,鼓励煤炭开采行业引入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机构,全过程开展环境排查工作,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高行业清洁生产发展的潜力。修订煤炭开采设计规范,源头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创新先进设备工艺。